
美國洛杉磯的一名法官11月26日勒令好萊塢著名影星梅爾·吉布森必須出庭就一樁有關(guān)他的官司回答提問。
“演而優(yōu)則導(dǎo)”的吉布森之前執(zhí)導(dǎo)的大片《受難記》上映后在全球市場很受歡迎,票房成績也相當(dāng)令人滿意。該片的聯(lián)合編劇貝內(nèi)迪克特·費茨杰拉德今年2月將制片人兼導(dǎo)演吉布森告上法庭,指控后者違反合同并進行欺詐,并要求獲得500萬美元賠償。費茨杰拉德表示,2001年春他受邀為《受難記》撰寫劇本時,吉布森曾表示自己不會要一分錢收益,并把利潤全部分給工作人員。費茨杰拉德在接下來的幾年里投入全部心血來撰寫劇本,并甘愿與吉布森分享“劇本所有權(quán)”。但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這位大明星居然過河拆橋,根本沒有履行最初的承諾。他因此將一份長達21頁的訴狀遞上洛杉磯法院,要求吉布森“還錢”。
費茨杰拉德今年7月又提出新的起訴,將吉布森和其制作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為劇本的報酬問題作出賠償,金額至少為1000萬美元。
吉布森的律師此前一直全權(quán)代理,并試圖避免吉布森本人直接出庭就《受難記》官司回答盤問,但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11月26日裁定吉布森本人必須出席明年一月中旬舉行的聽證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