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鵬(左一)前晚就打記者事件親往曼谷機場警局協(xié)助調(diào)查,至凌晨時分才由數(shù)名泰警陪同離開。
中新網(wǎng)7月25日電 大陸男演員李亞鵬前天在曼谷機場,因不滿香港雜志《忽然1周》記者猛拍女兒李嫣,與記者爆口角,他動手毆打記者,《忽》記者攝影器材遭毀損,記者立刻報警。雖然王菲、李亞鵬一家當時已出曼谷機場,臺灣時間前晚約11時,李仍被要求返機場警局連夜錄口供。
臺灣媒體披露,透過友人居中協(xié)調(diào),李答應理賠相機損失約2300元港幣,雙方已達和解。李亞鵬步出警局時,堅定說:“我沒有能力制訂法律、影響社會來同情明星,但作為一個父親,我不想放棄保護我女兒的權利。”
《忽》雜志李副總編輯昨證實和解,并澄清:“警方從影片中知道,我們是從遠距離拍他女兒,不是拍整張臉。”王菲一家昨傍晚也終于返抵北京。
被打記者所屬雜志:我們從遠距離拍他女兒(圖)
來源:sohu
時間:2008-07-26 08:57:43
作者: 責任編輯: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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