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祥
George Lam
昵稱:阿Lam
身高:175.26CM
生于:1947年10月2日,香港
血型:A型
星座:天秤座
健身方式:打高爾夫球
度假地點:歐洲的任何一個地方
休閑活動:高爾夫球 閱讀
睡眠時間:每天需要睡十二小時
<求學經(jīng)歷>
曾就讀于拔萃男書院及英國Dover College。
學生時期曾組織樂隊,
<個人喜好>
喜愛的顏色:卡其色,銀色
喜愛的飲料:黑狗啤
喜愛的藝人:"我必須說是我太太,不然的話她將會把我宰了"
喜愛的食物:肯德基家鄉(xiāng)雞,炸薯條
喜愛的地方:法國巴黎及高爾夫球場
喜愛的唱片:Eric Clapton
喜愛的電影:Cinema Paradiso (意大利電影)
喜愛的演員:Steve McQueen
喜愛的書籍:The Alchemist
喜愛的雜志:Wallpaper (英國)
喜愛的品牌: Louis Vuitton
喜愛的飾物:太陽眼鏡
喜愛的電視劇:X檔案
喜愛的咖啡坊:Latte
喜愛的設計師:Giorgio Armani
個人簡介
喜歡一個歌手很容易,卻難得可以喜歡得低調(diào):淡然買下張張唱片,報章上偶爾關注他的蹤影,每個年頭都總會花上不多不少的時間回味他的舊曲……林子祥,十二歲那年開始的最愛。
多少年了,他總是小胡子配淡淡然的眼神,不見他老,因為認識他的時候他已夠老,仿佛從未年輕過,那是一副最經(jīng)得起時間洗刷的面容,連同他永遠激昂的聲音,連同他滿足你細味要求的音樂。
香港樂壇曾在當年為譚詠麟、梅艷芳封王封后的時候,贈予林子祥“歌隱”的稱號。取得好!他的確是樂壇名副其實的隱士,獎項或多或少的拿,唱片不紅不黑的賣,他照樣悠閑的作曲、釣魚、攝影……實力明擺著,喜歡他的人不會走開,不喜歡他的人,他也懶去拉選票。早年在百代,后來屬華納,多年來甚至懶跳槽,在香港樂壇,自始至終都這樣低調(diào)寬厚的人,難能可貴,也算是個寶貝了。
1976年推出首張英文專輯《Lam》,其后推出過多張廣東專輯。他亦曾拍過多部電影,包括《投奔怒!、《貓頭鷹與小飛象》、《三人世界》等。亦曾在無線電視與汪明荃合作拍攝《不是冤家不聚頭》、《四季情》等電視劇集。
林子祥是創(chuàng)作歌手,他懂得彈吉他及鋼琴,他曾創(chuàng)作多首名曲,如《在水中央》、《分分鐘需要你》、《幾段情歌》、《追憶》、《誰能明白我》、《這一個夜》等。林子祥的胡子令人印象深刻(他的胡子在1976年開始留的[1])。
1980年,他憑《在水中央》及《分分鐘需要你》兩首歌曲在第三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連獲兩個金曲獎。同年與曾任華納唱片公司香港區(qū)總經(jīng)理的吳正元結(jié)婚,育有一子一女
1983年憑一曲《在水中央》奠定在樂壇巨星的地位,深受歌迷愛戴,被公認為香港最具有實力與高超唱功的天皇巨星之一。
從動人心弦的《千枝針刺在心》到《水仙情》,激情澎湃的《男兒當自強》,林子祥的歌伴隨著我們成長。
1994年與太太離婚。而舉行的香港電臺第十七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上,林子祥獲頒「香港樂壇最高榮譽--金針獎」。
1997年與樂壇天后葉蒨文結(jié)婚。
1999年在美國夏威夷偷太陽眼鏡認罪后,被罰$75美元兼留案底。
2001年舉辦《最愛接觸林子祥》演唱會。
2003年5月30日,應汪明荃邀請,在紅磡香港體育館舉行的演唱會中任嘉賓,不慎跌下舞臺,頭部撞地,令聽覺受損,休養(yǎng)了一段時間。
2005年11月,林子祥復出,舉辦《子有祥情》演唱會。
2007年6月7日至6月10日,林子祥與杜莉薩舉辦《仍然最愛林子祥杜莉薩》演唱會。
2007年,推出全新廣東大碟《佐治地球轉(zhu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