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發(fā)銀行信用卡多收85元利息被質疑“霸王條款”
本人浦發(fā)信用卡9月的賬單款逾期未還,但9月30日已經全額還款1460。10月賬單出來,發(fā)現9月賬單欠款1460竟產生85元的利息。9月10月賬單見附件。
按照逾期還款計收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計算,從消費當天開始算,要產生85元的利息,那就必須把9月未出賬單的消費也計算利息,而且必須從消費當天開始算一直到10月6日,每天都在計收利息,才產生85元的利息。
這不合理!我9月的賬單逾期未還,應該計收利息,這沒錯。但當時未出賬單部分消費沒有逾期,這部分消費怎么能從消費當天開始計收利息?!這簡直是霸王條款。
再者,我10月初登陸網銀查明9月30日已經將欠款還清后,致電浦發(fā)信用卡中心電話800 820 8788咨詢,得到的答案是利息計算到9月30日欠款還清當天為止,怎么這10月賬單體現的卻是利息要計算到10月6日呢!我現在懷疑,在10月賬單還清之前,那些欠款還在計收利息!
我強烈要求浦發(fā)銀行把所有多計收的利息在10月26日之前歸還到本人信用卡帳戶上。請盡快處理完畢并于周一到周五的上班時間聯系我,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