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酒的宣傳冊上赫然出現(xiàn)“十大癥狀,明顯功效”的大字,用小于大字數(shù)倍的小字來說明這個功效是指其使用的中藥材的功效,品牌營銷專家李鵬認為,這是一種典型的“移花接木”的宣傳招數(shù),屬于打擦邊球的行為。
廖計能告訴記者,如果是在國外或者是在中國臺灣地區(qū),黃金酒這一類的藥酒是不會被允許在超市或零售商店里售賣的,只允許放到藥店銷售,而且建議在醫(yī)師或是藥劑師的指導下飲用此類藥酒。
面對以上質(zhì)疑,上海黃金搭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對外發(fā)言人謝婉菁對本報記者表示,黃金酒無論是廣告、宣傳冊還是產(chǎn)品質(zhì)量都沒有問題,所以對待此前消費者的起訴,他們一律都采取駁回方式進行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