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史可雋被裁定罪成還押候判
史可雋母親(左)在庭外表示,希望法庭判刑時能對其子從輕發(fā)落
騰訊娛樂訊 北京時間4月30日消息,據香港媒體報道,涉嫌為藝人不雅照外泄源頭的香港某計算機店技術員史可雋,4月29日在香港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三項不誠實取用計算機罪罪名成立。裁判官質疑陳冠希供詞,說他自稱刪除照片是企圖淡化自己在案中的責任。
轟動香港的藝人不雅照案,涉嫌為不雅照外泄源頭的二十四歲計算機店技術員史可雋,昨天(4月29日)在香港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三項不誠實取用計算機罪罪成,收押候判。裁判官唐文接納各控方證人的供詞,唯獨對陳冠希的供詞存疑,還當庭“踢爆”陳刪照片之說,是企圖淡化自己在案中的責任,質疑陳一直無意圖刪照片,“為什么(維修計算機前四個月)突然將涉案計算機的全部照片刪除?”
裁判官昨裁定被告罪成,形容案情非常嚴重,特別嚴重之處是被告除違反對雇主的誠信外,也令雇主違反了對客戶的誠信,裁判官表明判監(jiān)“在所難免”,下令被告收押至下月十三日,以待索閱其勞教中心及背景報告才判刑。
不雅照案主角陳冠希今年二月因拒絕返港作證,裁判官及控辯雙方須專程到加拿大取證,當時陳在庭上堅稱,“不雅照在維修前已經刪除,懷疑計算機公司有人偷偷將不雅照還原。”他又說,對助手曾將涉案計算機留在涉案計算機公司Elite Multimedia維修時大為緊張,令助手要立即取回。
裁判官昨裁決時對陳冠希的說法存疑,認為陳習慣將“非常私人”的照片在三部私人計算機間“轉來轉去”,沒有意圖永久刪除不雅照,質疑陳在案發(fā)前四個月為何會突然把涉案計算機內的照片刪除,但其余計算機則保留照片,又說陳其實曾把另一部私人計算機留在Elite“過夜”維修。
裁判官不接納陳刪照片之說,反而說Elite的另一名維修員曾稱,維修計算機時是在文件夾發(fā)現大批不雅照,而不是在資料回收站起回照片,并質疑陳因承受巨大壓力,為淡化交出計算機維修引發(fā)事件的責任,而推說早已刪除照片。
至于兩名家品店女職員及Elite多名員工等控方證人的證供,裁判官說事隔三年證人口供難免有出入,并沒有串謀作供,而陳冠希因隱私“從來沒有意圖公開這些照片”,被告不應未征得客戶同意復制不雅照,被告的同事也曾提醒“要當沒看過(不雅照)”,故認為被告有不誠實的意圖。
他說控方已成功舉證被告曾在家品店通過服務器下載不雅照,與兩名女職員“分享”及制作光盤送贈,推斷被告早前在Elite偷取照片后,再通過一部計算機上載至一服務器,遂裁定被告三項不誠實取用計算機罪罪成。
辯方昨天稱被告無案底,以案發(fā)時被告只有二十一歲及案件拖延為理由,盼法庭索閱社會服務令等報告。裁判官說勞教中心“最少三個月就能出來”,但最后仍接納替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辯方在庭外稱,要待判刑后才考慮是否上訴。
就裁判官對陳冠希的批評,陳冠希、張柏芝的經理人及英皇娛樂均表示不作回應,昨晚“阿嬌”鐘欣桐出席一舞臺劇活動的時候,工作人員還隔開記者免她受追訪。
案情透露,約在2006年,陳冠希通過助手將計算機送到Elite維修,被告與同事發(fā)現不雅照,其后被告到一間家品店維修計算機與兩女分享照片,并復制光盤送贈一女職員,警方去年初把被告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