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朔迷離的“少林寺被上市”傳聞在2009年最后一天終于塵埃落定。登封市政府、少林寺、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昨日下午在鄭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三方對外統(tǒng)一口徑:少林寺不會上市,少林寺利益不會受損。
少林寺方丈釋永信也在該傳聞出現(xiàn)后首次在媒體前現(xiàn)身,但對“少林”品牌是否受影響、少林寺門票是否會免除等問題三緘其口,連說“不知道”、“不清楚”、“不便說”。
【發(fā)布現(xiàn)場】
登封市政府 確保少林寺利益不受損
登封市市長鄭福林在新聞發(fā)布會上做出了“三個確保”和“四個不變”的承諾。
他說,合資公司成立后,登封市政府將確保少林寺、中岳廟、嵩陽書院等在內的宗教、文物單位的利益不受損、不減少;確保正當宗教活動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確保合資公司與宗教場所、文物單位和睦相處。“四個不變”即少林寺門票價格不變;原有各方利益關系不變;少林寺獲得門票收入政策不變;景區(qū)的公共文化資源和公共景區(qū)資源保持公共性和公益性不變。
釋永信 兩次強調少林寺資產受法律保護
少林寺方丈釋永信也出現(xiàn)在新聞發(fā)布會上,他面無表情地坐在發(fā)言臺上,念著事先準備好的稿件:“對港中旅到登封市投資開發(fā),我們表示熱烈歡迎。”“根據(jù)我國《宗教事務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分。”釋永信說,在港中旅與登封市政府的合作中,少林寺的合法權益已得到保障。少林寺不會參與旅游公司的股份和經營活動。“最近幾年,我也通過媒體多次辟謠,少林寺是禪宗祖庭,同時也是少林禪武醫(yī)文化的傳承地,少林寺不會上市,‘少林’品牌也不會上市。”釋永信說。記者注意到,在釋永信簡短的兩分鐘發(fā)言中,兩次提到“少林寺資產受法律保護”。
合資公司 不可能用少林寺資產上市
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長、港中旅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薄寶華對合資公司是否上市不置可否:“未來合資公司不排除上市。”他說,合資公司將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進行上市安排,合資公司不會將包括少林寺在內的任何國家級或者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作為經營內容,更不可能用這些資產上市。
【追訪釋永信】
“不知道”“不便說”“不清楚”
在2009年12月30日,少林寺寺院僧眾起草了一份“捍衛(wèi)少林寺完整傳承 抵制肢解瓜分少林遺產”文疏。
少林寺一位負責人還向本報記者表達了他的觀點,“少林寺的無形資產已被侵犯”、“合資公司上市會讓少林寺背黑鍋”,并稱釋永信的心情跟其他僧眾是一樣的。
而在昨天的新聞發(fā)布會上,釋永信卻代表少林寺歡迎合資公司的成立,并稱“少林寺的合法權益已得到保障”。時隔一天,為何少林寺的態(tài)度變化如此明顯?
新聞發(fā)布會后,記者想就此問題采訪釋永信,但釋永信不愿停下離場的腳步。記者一直追到他上車,關于“少林寺無形資產是否被侵犯”、“合資公司成立對少林寺有何影響”、“少林寺免票何時實現(xiàn)”等問題也只得到了“不知道”、“市長已經說了,我不便說”、“不清楚”等只言片語。
-焦點追蹤合資公司將經營少林景區(qū)門票
少林寺和少林景區(qū)的門票收益會如何分配?
釋永信說,現(xiàn)在少林景區(qū)和少林寺門票是聯(lián)票賣的。薄寶華介紹,過去的門票收益分配模式是由登封市的少林旅游集團將收入返還一部分給嵩管委,嵩管委再給各個寺廟。“我們現(xiàn)在仍然是這個模式,原來那些分配關系不變”。
“景區(qū)門票將來由合資公司經營。”薄寶華說,但合資公司跟少林寺寺廟沒有直接的經濟關系,隨著未來少林寺旅客人數(shù)的增加,少林寺的收入絕對會增加。
門票何時免費 “不清楚”
釋永信曾多次向媒體表示希望少林寺門票免費。但昨天他對門票何時免費也表示“不清楚”。
合資公司對門票免費有自己的看法。薄寶華說,“政府決定免我們就免”。他認為,現(xiàn)在政府補貼加上門票收入都不足以保證嵩山景區(qū)保護和開發(fā),如果取消門票,用于寺廟、文物的保護費用就更少了。“完全靠國家投入肯定不夠,有了足夠的景區(qū)收入再談免門票。”薄寶華說。
宗教、文物資產不是合資公司資產
在新聞發(fā)布會上,登封市市長鄭福林對網上質疑合資公司資產問題也做了答復。
他說,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1億元。中國港中旅集團控股的香港中旅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以現(xiàn)金形式出資,占51%的股份。登封市政府以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的電瓶車、旅游汽車等經營性資產和部分現(xiàn)金合作,占49%的股份。少林寺、中岳廟、嵩陽書院等宗教、文物等資產不納入合資公司經營范圍。
合資公司董事長薄寶華說:“景區(qū)所有權還是嵩管委的,我們只有經營權,行政管理、宗教活動、文物保護完全是嵩管委負責的政府職能,我們只是經營開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