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實,在文章開頭我所提到的劍蘭,她婚姻的破裂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了。她的老公后來了解到她曾經(jīng)談過一個男朋友,而且還為那個男的懷過孩子。于是婚后,老公就怪她沒有在婚前主動交待,罵她是一個騙子,甚至波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對她沒有任何信任而言。顯然,夫妻間沒有了信任,婚姻也就不在了。而這一切都是在閃婚的開始直接了埋下了禍根。
后遺癥五:缺少戀愛時期的“性格婚檢”,致使婚后摩擦不斷。
男女兩個人能否在一起婚姻幸福,最重要的一個指標并非是兩人有多相愛,而是在于他們的性格到底有多少的互補和相融。所以,人們通常意義所說的“先戀愛,后結(jié)婚”和“試婚”也大多數(shù)是出自這樣一個考慮。
我們千萬別小看了結(jié)婚前男女之間的那一年半載的接觸,其實是相當有必要的。它可以讓他們之間有一個充分性格的磨合過程,可以讓彼此在耳廝鬢磨的接觸中完成一個“性格婚檢”,若是能真正了解并相互容忍和融合的話,自然能交出滿意的答卷,否則,自然就只有分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