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諸知,婚姻出軌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是精神出軌,第二種是肉體出軌,最后一種是精神和肉體的雙重出軌。

首先說說精神出軌。
精神出軌代表了愛情的背離,也就是婚姻中的男人或女人從心理上愛上婚外的另一個女人或男人,但僅限于心理精神層面的交流,甚至有所謂的網(wǎng)絡(luò)夫妻,但沒有實質(zhì)的肉體接觸,所謂的紅顏或藍(lán)顏知已原則上也可以歸于精神出軌。精神出軌是性在家、情在外,典型的身體與靈魂的分離,吃著自已碗里的以期填飽肚子,卻又聞著他人鍋里的菜之香,飯吃得有滋有味是因為靠聞著外面的香,外面的菜雖香卻不能填飽肚子。正因為精神出軌屬于精神層面的東西,所以很難把握它的界限和確切的概念,法律上也沒有精神出軌這一說,在發(fā)生婚姻糾紛時法院也不能根據(jù)精神出軌判過錯給對方,總體上精神出軌是屬于道德范疇,法律只規(guī)范行為,而不規(guī)范思想,現(xiàn)在尚沒有思想犯。所以精神出軌更讓人可惡,更讓人不能接受,人是自然的人,更是精神的人,如果精神屬于了他人,那么他也就不是他了。婚姻中男人或女人精神出軌,作為婚姻當(dāng)事人的另一方誰能忍受?女人尤其不能忍受,女人也許可以忍受男人偶爾的肉體出軌,但決不能忍受男人精神的出軌,因為對于女人來說,靈魂永遠(yuǎn)是隨著身體一起的,沒有靈魂和精神的男人,女人要來有何用?跟一個精神屬于另一個女人的男人生活在一起是一種羞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