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駐溫州記者 吳行妙 通訊員 芮宣
涉嫌開設賭場、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斗毆,9月1日,吳金華等26人被推上瑞安市法院的被告席。
庭審時間持續(xù)兩天。來自檢察機關的數(shù)據(jù):一年多里,吳金華等人僅在賭場抽取的“頭薪”(簡稱“抽頭”)這一項上,非法獲利累計就達1000多萬元。以此來推算,流過吳金華等人賭場的資金達數(shù)億元。
昔日吳金華開著寶馬X6
吳金華,高中文化,今年40歲,來自江西修水。早在2004年,吳金華因賭博與人發(fā)生糾紛,與同伙將對方砍成輕傷,被判刑,于2005年釋放。
在9月1日庭審現(xiàn)場,100多人參加旁聽。
一位跟著吳金華“混”的老鄉(xiāng)說:“他(吳金華)是我們那邊(修水)在溫州的老大,很有名,開著寶馬X6越野車。”吳金華在瑞安以賭博和開賭場為業(yè),很有“名氣”,跟著他的“小弟”有數(shù)十人,其中“親近”的有劉某等4人,“貼身”的有車某等4人。這些“親近”和“貼身”的“小弟”不是吳金華同村老鄉(xiāng),就是親戚。
在吳金華等人開設的地下賭場組織分工明確,有財務管理、理手、護場、望風和后勤保障等。
70天抽頭700多萬元
開設地下賭場所獲取的暴利往往是正常勞動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收入。吳金華等人開設地下賭場,僅在賭場抽取的“頭薪”這一項上,一年多里非法獲利累計就達1000多萬元。
一位奮戰(zhàn)在打擊地下賭博第一線的警察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開設賭場抽取“頭薪”的比例是莊家贏錢金額的3%至5%。
在2009年的7月到10月間,吳金華等人在瑞安市上望街道、東山街道一帶的灘涂和錦湖街道愚溪山開設地下賭場。開了大約 70天,但抽取的“頭薪”就高達700多萬元。
參與開設地下賭場的一位“股東”描述當時的“盛況”:賭場以美金作為流通,每次下注折合人民幣一般都是四五萬元,大的十幾萬元,幫助“看場”和“望風”的小弟,每人一天可以拿到100美元。直到一位綽號叫“唐僧”的賭徒在賭場贏了100多萬元,下山的時候被搶走,這個地下賭場才解散。
老鄉(xiāng)“失禮”照砍不誤
在地下賭場的黑色暴利中,交織著黑色的暴力——暴力“保護”著暴利。一位警方人士說:“如果一個地下賭場沒有黑惡勢力的介入,是不可能在一個地方立足的。”
2009年3月份,吳金華的老鄉(xiāng)周某擺了個小賭場。3月5日晚,吳金華知道后,認為周某沒有跟他“打招呼”就開賭場,而且沒有給他股份非常生氣。
隨后,吳某的“小弟”劉某打電話給周某,詢問周某在哪里。當?shù)弥苣吃谀撑艡n吃夜宵,就馬上帶著一群人氣勢洶洶地趕過去。
被打了一巴掌后的周某見勢不對,就往外跑。在追趕過程中,周某的背部被砍了一刀。
被砍后,周某就不敢動了。劉某等人將周某拉上車子,送到正在某KTV里唱歌的吳金華那里。
見到周某,吳金華把杯子里的啤酒潑到周某臉上罵:“叫你不要搞(賭場),你還搞!”
后來,見周某身上的血都流在地上,吳金華才讓周某先走。
據(jù)檢察機關指控,吳金華等人在開設地下賭場過程中,相互之間發(fā)生糾紛,而導致尋毆、砸場子、相互結(jié)伙械斗,造成三人輕傷、數(shù)人輕微傷。
因為案情復雜,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