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咪(資料圖片)
新浪娛樂訊 近日,歌手張咪涉嫌詐騙一事引起廣泛關注。她委托代理律師王軍發(fā)表聲明,聲明強調(diào)事件所涉舞臺劇《中國一夜》客觀存在,張咪也并未因涉嫌詐騙被公安局抓捕或拘留,而是去公安機關配合調(diào)查,張咪方面將于近日舉行發(fā)布會。新浪娛樂咨詢了專業(yè)律師高超,高超介紹,目前案件處在公安機關的甄別階段,對于張咪是否構成詐騙并無定論。如果張咪詐騙罪名成立,她將會被判處至少十年以上的徒刑。
事件回放:張咪卷入財務糾紛
8月23日22時,朝陽區(qū)公安分局建外派出所接齊麗英和黃子琦報案稱,張咪詐騙了她倆150萬人民幣。建外派出所接到報案后,將雙方接回派出所協(xié)助調(diào)查。據(jù)《北京晨報》報道,朝陽警方經(jīng)初查,認定張咪涉嫌詐騙證據(jù)不足,根據(jù)雙方提供的情況還需進一步工作。目前,雙方已離開派出所。
律師發(fā)聲明:張咪并未被抓捕或拘留
8月25日中午,張咪的代理律師王軍在公開聲明中強調(diào),事件所涉舞臺劇《中國一夜》為真實客觀存在的投資項目,齊麗英(英子)及黃子琦所屬單位(北京市華箏古韻文化藝術中心)均與該項目制作公司及其負責人簽訂了正式的項目投資協(xié)議,該舞臺劇項目也處于正常的前期籌備階段。該項目投資款項由相關投資方簽字支出,張咪從未私自從項目投資專用賬戶中挪用過一分錢,張咪也從未以“借款”形式向上述人員融資,更談不上詐騙。
對于齊麗英(英子)及黃子琦質(zhì)疑為何沒有演出立項批文的問題,律師王軍表示,舞臺劇演出不是電影作品需要拿制作許可證。舞臺劇是無需報批的,只需要演出前三天向文化主管部門做報備即可。因此現(xiàn)在沒有批文也屬正常。
律師王軍還否認了張咪“涉嫌詐騙出逃被抓捕或被拘留”的說法,他稱,張咪出境是為了去加拿大進行業(yè)務合作溝通,且早在2個月之前就已做出了出國安排。2011年8月23日晚,張咪在其車輛在機場遭人惡意圍攻攔砸,張咪護照、行李及助理手機被人搶奪的緊急情況下報警,為配合警方完成對雙方的報案筆錄才去的機場派出所和建外派出所。
律師王軍發(fā)表的聲明表示,當事人“英子”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撤回投資的違約情形;該項目《協(xié)議》(2011年1月10日簽署)一方當事人“北京市華箏古韻文化藝術中心”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未能依據(jù)投資合同如約投資的違約情形。
除此之外,律師王軍還表示張咪將在近期召開媒體發(fā)布會,進一步澄清相關事實,并且公布每筆款項的去向。
第三方律師解析:暫不能確定張咪詐騙
張咪到底算不算詐騙,北京漢鼎聯(lián)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央黨校政法部博士后高超表示,刑法對詐騙是有著嚴格界定的,必須要同時滿足幾個條件才能算是詐騙。第一、當事人必須主觀上有以詐騙錢物為目的的行為,說白了是一開始就想騙錢;第二、當事人客觀上有一些具體詐騙的行為,比如偽造合同、公章、物品等,也就是說要想把假的變成真的;最后、當事人客觀實施了客觀情節(jié),還要達到了一定數(shù)額,并且對社會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性,數(shù)據(jù)較大(5000元以上)。以上三點同時滿足才有可能被定為詐騙。
除了詐騙之外,高超律師介紹,民事訴訟中還有一個行為叫詐欺,與詐騙相同,都是偽造了事實,有欺騙別人的客觀事件的發(fā)生。不過詐欺相比起來就是當事人說一些謊話,但是謊話中還有一些真實的成分,而詐騙的虛假性更強。
如果被定為詐欺,雙方就進入民事訴訟階段,去法院打官司,公安機關是不會介入的。高超律師強調(diào),現(xiàn)在公安機關也就處在一個甄別階段,公安機關就不會受理,到時候公安機關就會出一個不予受理的通知書。
高超律師認為,如果張咪詐騙罪行成立,她將會被判處至少十年以上的徒刑。由于非法集資一定要牽扯到有社會上不特定的多數(shù)人,所以張咪這件事暫時不會牽扯到非法集資。
王玉年/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