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ina狀告《壹周刊》誹謗敗訴 (資料圖片)
S.H.E團員Selina(本名任家萱)不滿《壹周刊》報導她“收佼佼百萬名車,轉(zhuǎn)勾王力宏”,憤而控告周刊社長兼總編輯裴偉等4人加重誹謗,一審認定報導已充分查證,不會讓人誤會她周旋二男之間,判裴偉等人無罪,但Selina不服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后昨駁回上訴,全案確定。Selina透過唱片公司表示,等回臺灣再了解細節(jié)。
報導前已查證
《壹周刊》法務經(jīng)理葉錫波表示:“感謝高院法官認同,證明《壹周刊》沒有誹謗,此外,2個月前已向臺北地方法院自訴Selina誣告。”Selina不滿去年八月出刊的第325期《壹周刊》,比喻她是拜金、感情復雜的人,還在爸爸的陪同下開記者會,淚流滿面拿出匯款單據(jù),證明自己花錢向黃子佼買中古BMW跑車。
一審法官查出,《壹周刊》報導前,周刊記者已向二人查證過車子是買賣交易,也據(jù)實刊登,讀者看了并不會產(chǎn)生“饋贈”聯(lián)想,也不會損害Selina的名譽,因此判決裴偉等人無罪。Selina不滿一審判決裴偉等人無罪而上訴高院,不過二審法官審理后仍維持原判,駁回Selina上訴,全案終審不得上訴。


